实行城镇居民医保和牧区合作医疗后,解决了大量贫困人口的就医问题,但仍有少部分贫困人口看不起病或是危重症患者拖欠医疗费的现象发生。一方面是这部分人群的健康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医疗机构的负担。因此建议: 一是设立贫困患者急救医疗救助基金,基金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管理。资金来源由慈善捐助、民政救助及政府拨款组成。医院在救治贫困患者时可给予适当减免,以保证贫困人群的急症救治工作。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和启动程序,确定该医疗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