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好扶贫攻坚工程,加快贫困地区、贫困农牧民增收致富步伐,自治区于2013年11月启动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我盟3个国贫旗、5个区贫旗县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2013〕105号)列入此工程。在相关旗县调研中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盟2013年计划投放“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总额为5.5亿元,截止到3月末,全盟仅投放近8000万元,还不到计划的15%,贷款投放速度较慢,造成了金融机构有钱投放不出去,而农牧民又亟需发展生产资金的尴尬局面。造成这各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贷款担保难、贷款程序复杂、贷款周期短、贷款用途难以监管、工作量大、金融网点少、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另外承担此项工作的商业金融机构体制、机构、人员、贷款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致使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进度缓慢。
二、对策建议
鉴于上述情况,可以考虑让各地农村信用社参与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农村信用社一直扎根县域,网点遍布城乡,信贷主要投放“三农三牧”,满足农牧民生产生活所需,与老百姓联系紧密,了解每家每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可以有效降低信贷风险。二是信用社经营特色是小法人、大体制、机制灵活、决策链条短,可以灵活开展业务。能够根据种植、养殖业生产周期确定贷款期限,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可以不用任何手续单凭信用就能发放5万元额度以下贷款,对信用良好的贷户还可以调增贷款额度,而且贷款程序简单。三是农村信用社有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在每个乡镇(苏木)都有网点机构,可以对贷款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