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无论是城市道路毁损,窨井盖遗失,抑或是公路路面破坏,都很少能得到及时修复,不仅是给市民、驾乘人员和车辆造成威胁,甚至确实造成事故,使群众生命财产蒙受不该承受的损失。致使上述情况发生,一方面是群众发现道路设施破坏后,没有方便、直接向责任部门举报的渠道,以至于危机长期存在也无人问津,漠然视之,也给责任部门留下不知情的借口。另一方面是责任部门不尽责。为此建议:
一、建立报警信息接收平台,及城市道路、辖区公路应沿线设立道路故障报警电话,成立信息管理机构,凡接受的报警信息,由管理机构指令所在区域相关责任部门落实。
二、建立及时维修监督机制。对已经证实的破损,必须限时进行维修。如在规定期限内不进行维修的,应予以追责。
三、维修过程中必须把交通组织放在首位。必须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缩短工期,没必要占的路面坚决不占,尽最大限度确保交通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