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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开发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

   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和“民族记忆的背影”。它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在我盟勒勒车制作技艺、蒙古包营造技艺、蒙古族绳艺、察干伊德制作技艺、马鞍具制作技艺等一大批相关内容,已被列入国家级、自治区级或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但是随着时代的推移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以及电视、电影、网络等新的文化形式的冲击,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逐渐恶化,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后继乏人,如果不立即加以抢救和保护,就有消亡的危险。保护、开发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已是刻不容缓。为此建议:
   1、积极组织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的调查,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摸清家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档案和数据库,从而加强对其进行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
   2、鼓励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也要进行保护,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
   3、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要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承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要利用节庆活动等,繁荣、活跃民间传统文化。
   4、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通过切实可行的市场运作,实现文化保护和产业经济效益的良性循环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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