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已经临近,群众祭祖、扫墓等户外活动集中,野外用火频繁,草原防火和安全管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保障清明节期间草原安全稳定,建议如下:
1、各地要实行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强化落实已经制订的草原防火责任制,增强责任人的防火责任意识及责任追究意识,要确保每个草原地块都有专人负责。
2、加强草原防火物资储备、检查与维修,提高防火应急能力。在发生火情时保证能够及时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3、各地要将积草厚重、草原火灾诱因多的草原、面积较大的基本草原设定为草原防火管制区,在草原防火管制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4、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要加强草原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要在祭扫集中地区发布火险预报和火险警示语,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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