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我盟部分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小学化”现象非常普遍。幼儿园“小学化”的主要表现是:第一,教学内容的“小学化”。在幼儿园进行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等;第二,教学方法的“小学化”。采用课堂讲授、课堂练习和课后布置作业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幼儿园“小学化”严重影响了幼儿的身心健康,阻碍了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此建议:
一、通过立法禁止幼儿园“小学化”。幼儿园“小学化”现象由来已久,且相当普遍,教育行政部门虽三令五申并不时进行督查、监管,但收效甚微。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盟实际制定出台地方学前教育工作条例,从根本上禁止“小学化”现象。
二、建立遏制幼儿园“小学化”的长效机制。在制定出台学前教育条例的基础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建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动态监管,定期对“小学化”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要大力推行民办公助的办学模式,将公办幼儿园的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扩大到民办园中,公办园定期派驻教师到民办园进行指导,帮助民办园走上科学办园的轨道,以提高全盟幼儿教育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