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冬季,锡林浩特市供热问题就会成为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多年来,尽管供热企业已采取措施,做了一些工作,但在一些小区仍存在供暖效果不理想,缴费面积不达标全楼停暖等问题,居民意见颇大。
按照自治区《城镇供热管理条例》的规定,如供热后室温达不到18度,则属于供热不达标,现实中,每当用户要求供热公司测温时,供热公司常常推诿,或测温后对温度不达标的问题不予解决,不了了之。对于多年来供热公司这种不解决问题的态度,老百姓忍无可忍,又投诉无门,只能不交取暖费,消极对抗。供暖好坏关系千家万户,也关系政府形象。为此建议:
一是供热监管部门应坚持深入一线,定期和随机检查供热站点供热运行情况,走访固定测温点和其他热用户,掌握供热运行动态;按照供热企业实施服务的范围,调查供热企业的服务事项和业主的满意程度,帮助企业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供热问题。
二是对供热不达标区域面积大、社会反响强烈的供热企业,采取约谈单位负责人、通报批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跟踪督查等方式进行监管。
三是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供热企业,视情节依法依规采取吊销供热经营许可、应急接管等措施。
四是对市内各供热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杜绝对供热公司违法侵害群众的行为置之不理的做法,及时高效协调、调度、解决好供热问题,确保供热平稳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