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盟委、行署和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已把脱贫攻坚作为发展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但是如何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长期稳定脱贫,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做好就业创业扶贫是关键、是保障,因此,建议各地将就业创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来抓。
一、基本情况
据扶贫部门统计,2015年末,全盟贫困人口32926人(其中,国家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551人,国家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劳动力人数为13700人;盟内自行认定贫困人口12375人,盟内自行认定贫困人口中的劳动力人数为8254人),占全盟农村牧区人口总数的8.4%。
(一)从地区分布看,我盟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南部农牧区、西部牧区、边境地区,这些地区大部分地处偏远,交通和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生态环境脆弱。
(二)从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的贫困劳动力为1926人,占14.2%;30岁至40岁的贫困劳动力为2281人,占16.9%;40岁至50岁的贫困劳动力为3150人,占23.3%;50岁以上的贫困劳动力为6169人,占45.6%。
(三)从文化程度看,具有大学、大中专文化程度的贫困劳动力为38人,占0.5%;具有高中、初中文化程度的贫困劳动力为589人,占8.8%;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贫困劳动力为5483人,占81.6%;文盲贫困劳动力为427人,占6.4%。
(四)从致贫原因看,灾害造成贫困的劳动力为6467人,占47.8%;因病致贫劳动力为2622人,占19.4%;缺乏增收项目资金贫困劳动力为2329人,占17.2%;缺乏劳动技能贫困劳动力为837人,占6.2%。
二、存在问题
(一)贫困劳动力主观脱贫意识差,没有危机感。在“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等国家优惠政策“红利”的惠及下,大部分群众还存在着严重的“等、靠、要”思想,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勇于致富的劲头。
(二)贫困劳动力致贫原因复杂,增加了就业扶贫的难度。一是文化程度偏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我盟80%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是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缺乏就业专项技能和经营本领,导致创业无门路、生产无技术、外出务工难,加大了转移就业的难度;二是劳动力年龄偏大,安于现状,不求发展。我盟将近50%的贫困劳动力处于50岁以上,20%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处于40岁至50岁之间,这部分贫困劳动力大多无培训愿望、无就业需求、无创业意愿,安贫乐道,加大了组织技能培训的难度;三是劳动能力缺失,成为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中有将近20%的人因伤、残、病导致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只能“望岗兴叹”,无法实现自主择业和就业创业。
(三)缺资金、缺项目成为贫困劳动力创业发展的短板。我盟贫困劳动力中有17.2%的人想脱贫因受创业资金、创业项目等条件制约,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几点建议
实施就业创业扶贫是实现脱贫攻坚的治本之策。为此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精准扶贫重要性的认识。“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牧区,难点在贫困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扶贫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在政策或资金上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倾斜扶持力度,采取“一对一、多对一”方式精准施策,引导和帮扶当地群众通过就业创业,实现增收致富。
(二)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宣传教育,激发自身潜能和力量。一是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的选树力度,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和带动,推进脱贫攻坚;二是加强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牧区的方针政策、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贫困户树立正确认识,倡导人穷志不短,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的精神,增强其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克服“等、靠、要”思想,主动配合就业等部门开展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发展生产等工作。
(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升扶贫对象素质和就业能力。一是根据扶贫对象培训意愿和当地用工单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免费培训,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免费培训;二是加强部门合作,合力开展农村牧区实用技术培训,结合农牧业生产实际操作,围绕农时农事、疫病防治等环节,采取“专家(农牧技术人员)+贫困户”培训模式,开展上门指导服务,提升培训效果;三是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培训。紧紧围绕本区域农牧业特色主导产业设置培训内容,开展“一嘎查(村)一品”专业特色培训,如在农区侧重开展种养殖业技术培训;在牧区侧重开展草地生态畜牧业和草原生态保护等技术培训,不断提升贫困人员科技生产能力;四是组织引导扶贫对象特别是居家妇女就近参加家庭服务业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引导扶贫对象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
(四)实施分类施策,开展就业精准扶贫。一是对未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高校毕业生引导其在文化旅游、特色餐饮、农畜产品加工、交通运输、商贸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二是对年龄偏大的贫困劳动力,引导其参加生态环境建设、小城镇建设、屠宰加工、畜牧家禽养殖、蔬菜种植等方面实现创收;三是对居家妇女贫困劳动力,引导其在手工编织、家政服务、养老护理、服装裁剪、手工刺绣等民族手工艺等领域就业,依托地区民族传统手工技艺,发展农牧区特色劳务,增加家庭收入。
(五)充分发挥能人带动效应,通过创业培训、资金扶持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带头人,通过“能人+贫困户”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六)对50岁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贫困劳动力,建议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并纳入到公益性岗位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