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盟农牧区,由于客运运力不足,拖拉机、农用车、农用四轮货车违章载客,人货混装等违章现象严重,加之农机监理人员严重不足,失控面较大,尤其在春种秋收、那达慕、节假日等时间段农用车人货混装现象严重,造成较严重的农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法规规定农用车、拖拉机、农用四轮货车严禁超载、严禁载人。但相当部分拖拉机、农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农用车行使监管困难,使得农用车违章载人现象频发。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强化苏木乡镇的监管责任,强化属地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加强苏木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机构建设,充实人员、保障经费、完善制度,并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由苏木乡镇领导担任站长,配置不少于2人的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嘎查村村委会将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设立农村牧区交通安全劝导站,每个嘎查村要配置不少于2 人的交通安全协管员,由嘎查村村支书、村主任或治保委员担任负责人。进一步强化苏木乡镇对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生产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履行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二是加强农用车驾驶培训力度,提高农用车准入门槛,严厉打击和查处无证驾驶。
三是加大对农用车的查处力度,对老旧农用车实行以旧换新、旧车回购、强制报废等措施,杜绝老旧农用车继续上路。
四是相关部门要加强节假日、春种秋收、那达慕活动等时间段的宣传和排查,要加大农机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农机执法部门要依据法规,理直气壮地抓好农机管理和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章,开展以整顿无牌照农业机械、无证驾驶为重点的专项治理,通过深入牧区乡村进行执法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