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扶贫门槛低、投资少、就业容量大、见效快。2016年国家旅游局、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十三五”期间,通过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使全国1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年旅游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1万元以上。我盟应抓住机遇,加大旅游扶贫力度,并将旅游扶贫写入全盟旅游整体规划之中,积极争取国家项目,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将旅游扶贫列入全盟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并单列3年旅游专项扶贫规划,在加大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项目。
二是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资源,形成旅游扶贫工作合力。统筹运用涉农、科教文卫体、金融服务、生态环境治理、交通、水利设施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
三是注重个性化开发和产业特色化发展。结合我盟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发展草原生态旅游、民俗旅游、休闲度假、养老和健康旅游,吸引自驾游、探险游、背包族等新业态游客。
四是实施多途径开发方式。探索“公司+农牧户”“景区+农牧户”“协会+农牧户”等方式,让农牧户获取劳务、薪金、租金、股金等涉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