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盟自然风光秀美、历史文化悠久、民俗风情浓郁、人文遗迹丰富,至今仍然保留着最传统、最完整的游牧生产生活方式。据统计数字显示,去年1—10月份,全盟接待游客1337.6万人次,同比增长3.5%,实现旅游收入296.4亿元,同比增长15.3%。文化旅游业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近年来,盟委、行署高度重视文化旅游业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是在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方面仍然有很多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全盟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资源条件
我盟旅游资源相对丰富,质量结构层次合理,景观类型齐全,资源特色明显,全盟已知旅游资源单体共180余处,共有23个优良级旅游资源单体,占全部资源单体的13%,包括锡林郭勒大草原和元上都遗址2个特品级旅游资源,金莲川草原、汇宗寺2个四级旅游资源,19个三级旅游资源都具有发展旅游业良好的资源优势和自然条件。与这些旅游资源相伴而生的文化资源也十分丰富。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游牧文化、寺庙文化、历史遗产遗迹文化等多种文化资源融合,极大地丰富了全盟旅游资源的文化品味。近年来,我盟各旗县市都抢抓机遇,利用文化资源的不同特点对旅游资源进行了一定成度的包装和宣传。例如:元上都遗址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级遗址。作为全世界最具代表性的游牧民族的文化遗产,元上都遗址以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和艺术价值,成为人类文明史上不可或缺、辉煌壮美、璀璨绚丽的中华文明和游牧文明进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二、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盟在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但从实际情况看,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不足。主要是:文化资源在草原旅游中融入不深;重点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乏力;旅游产品开发层次低,特色不明显,产品建设滞后,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对游客的吸引力较弱;与此同时,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具有开发潜力的景区、景点由于地理位置与经济条件的限制,不同程度的存在可进入性差、通讯不畅、接待设施不完善等情况;草原旅游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重开发、轻保护的问题依然存在,资源与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机制还不健全,监管还不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我盟文化旅游的发展。
三、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工作思路
(一)打造特色文化旅游产品。依托我盟积淀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强草原文化、蒙元文化、马文化、饮食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与旅游业发展的融合力度,形成特色鲜明的锡林郭勒文化旅游产品。加强元上都遗址旅游产品设计和推广,通过蒙元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学术研讨等多种手段,提升元上都遗址的知名度和景区发展水平。不断完善元上都遗址景区的旅游服务功能与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丰富旅游活动项目,力争早日申报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二)打造文化旅游节庆赛事活动品牌。深厚底蕴的文化造就锡盟大型文体娱乐项目的“金字招牌”。以举办重大节庆活动为依托,将文化与旅游充分融合,带动全盟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借助锡林郭勒文化艺术节、“中国.锡林郭勒马术耐力赛”、锡林郭勒博克排位赛、贵由赤长跑赛、冬季沙地穿越挑战以及冰雪文化节、奶食节、骆驼文化节、盛大祭火仪式等特色民俗旅游文化活动,增强锡林郭勒盟文化旅游的吸引力,带动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建议依托我盟的物产资源,加强旅游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旅游用品、旅游食品“四大类”的创意研发,并形成品牌化、系列化、规模化。加大民族服饰、奶制品、肉制品、沙画等特色产品的开发和包装,推进旅游消费与文化消费的融合,不断拓宽旅游市场。同时,尽快建设特色文化旅游商品购物中心或利用现有资源开发特色购物街区,在方便游客集中购物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游览内容、提升旅游品质。
(四)实现重点旅游景区带动发展。依托龙头景区作为吸引核和动力源,按照发展全域旅游的要求,围绕龙头景区部署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围绕龙头景区配置旅游产品和景区,调整各部门服务旅游、优化环境的职责,形成“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工作机制,推进“景城一体化发展”。以龙头景区带动地方旅游业一体化发展,以龙头景区推动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以龙头景区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五)进一步树立整体形象。我盟文化旅游点多线长面广,各旗县市在草原文化上具有同一性,但是目前在开发建设和宣传促销上往往各自为政、各唱各的调,建议从提高全盟旅游景点知名度、扩大旅游辐射范围、增加特色文化产品方面入手,在旅游资源,旅游线路制定方面进行整合,形成区域旅游板块和相互联系的整体,将全盟各主要景点打包,在区内外主流媒体、网络媒体以及主流报刊等媒体的重点时段或重要位置进行统一的广告宣传,提高我盟旅游景点知名度,打造全盟草原文化旅游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