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住宅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矛盾冲突不断出现,几成各类新闻媒体的报道热点。日前,对部分居民小区进行调查了解,发现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和收费率普遍较低,物业管理企业经费无法保障,经营压力自然增加,有的企业采取裁减人员。降低服务质量等方法来维持小区运营,物业服务费收缴艰难,服务品质无法保证,造成质价不相符情况成了许多小区的矛盾点,长期以往形成恶性循环。
二是住宅小区中居民文明居住行为、物业消费意识的不同,给物业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如对公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漠不关心,不珍惜、不爱护,乱停车、乱堆物、乱搭建、乱种植等行为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居民没有认识到享受物业服务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的义务。
三是由于物业服务企业经费不足,高层建筑的电梯、供水、供暖等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住宅环境条件得不到改善,直接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也导致房屋使用期缩短、辖区内房产贬值。
在这些矛盾问题中,物业服务企业多成为被职责的对象。其实,物业服务企业并非造成矛盾冲突的唯一因素,矛盾双方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都具有其相应的责任,解决此矛盾也绝非仅仅靠提高物业服务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就能做到。我认为,当务之急需要解决矛盾问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是,转变居民物业管理消费观念,增强居民积极参与小区管理意识。建议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广电部门拍几部有针对性的公益事业教育宣传片,对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居民进行教育引导。
一、宣传播放不同物业收费标准下不同的管理和服务,用鲜活的实例形成鲜明的反差,充分体现“一分价钱一分货”的道理,正确引导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从根本上减轻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压力,使物业服务企业能够实现小区持续优质管理。
二、宣传播放反映物业管理服务好的小区给居民带来的舒适安全环境卫生优质服务的实例,引导居民形成正确的物业管理消费观,树立整体意识和权责意识,明白拖欠或拒缴物服务费的行为,会侵害其他业主权利。
三、宣传播放文明居住、文明使用公共部位、文明使用设施设备、文明邻里关系的内容,引导居民增强文明居住意识,培养良好的居住环境,努力构建文明和谐、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四、以“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为契机,各新闻媒体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彻底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增强物业是购买服务意识,树牢优质优价的服务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