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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锡市拆迁安置小区后续管理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为了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和品味,锡林浩特市进行了大规模的拆迁安置小区建设。许多几代同堂、蜗居在棚户区的居民住进了宽敞明亮、卫生、温暖的楼房。但是,老百姓在享受时代进步带来的安逸生活的同时,新的烦恼也随之接踵而至,很多安置小区后续管理问题频频出现,居民对此反映强烈。为此,盟政协经济委员会部分委员对安置小区居民普遍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对锡市部分重点拆迁安置小区的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锡市拆迁安置小区基本情况   
   根据锡林郭勒盟棚户区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专项规划(2013—2017年),我盟城镇危旧平房改造工作始于2008年,从2010年起,大规模推进实施。改造总任务64539户,其中集中连片城市棚户49495户。截至2012年底,累计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34549户,改造范围主要集中在城市建成区内,房屋质量、居住环境急需改善的危旧平房成片区域,集中连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率达到69%,总体改造率达到53%。
   总体看,锡林浩特市的拆迁工作在全盟处于首位,近年来锡市小区主要有金基嘉园(三粮站附近)、牧民欣街(牧民一条街北)、大业金河湾、锡林新村、金地家园、旺业欣居、绿园小区等片区。目前拆迁户有3万多户,已经安置的拆迁户达2万多户。其中已得到房产证的有2000多人。
   二、几个重点拆迁安置小区反映较多的问题
   1、房产证不能按期交付。小区的回迁业主反映最多的问题是早已入驻多年,但房产证迟迟没有交付给业主。原因主要有:一是回迁安置房屋本身质量不过关,质检不合格,不予验收;二是开发商前期契税手续不完备,影响房产证正常受理规程。
   2、回迁房屋质量差。对回迁户造成困扰最多、最直接的问题是房屋质量差,不同程度地体现在: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厨房、卫生间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墙体内部各砌块、层面之间连接不好造成的墙体空,墙皮脱落;户与户之间隔音效果差、边户和外墙保温、隔热差;门、窗密闭性差、变形;水、电、暖、气的设计存在漏电、火灾隐患;公用设施质量不过关、公用照明设施不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缺乏等等。 
  3、小区物业管理滞后。回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严重不足,忽视对绿化、道路、燃气、电信、停车位等的系统设计,没有依照城市居民小区公共绿化面积硬性标准规定实施,随意性很大,甚至擅自占用公共面积乱建临时车库、店铺等。除此以外,房屋建成后,开发商对小区配套承诺也不能兑现,质量问题多。主要表现在:一是面积分摊不合理,配套服务设施不兑现;二是房屋出现质量后,开发商维修、维护不及时,业主对情况不了解,就将矛盾全部转嫁给物业公司,引起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导致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因收缴费用不足服务达不到标准,最终陷入业主和物业公司对立的恶性循环的状况,需要引起广泛关注。
   三、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1、开发商资金不足,后继乏力。一是受整体经济形势和刚性需求影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很多购房者持观望态度,开发商房屋滞销情况严重,资金回笼缓慢,且融资较难,企业资金严重短缺,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后续工程。二是安置工程由于地处老城区,居民集中,拆迁量大,拆迁费用高,拆迁完成后的地价接近每平方米1600元,企业开发成本增加,加大了企业的开发风险。三是不少企业也处于观望状态,致使拆迁安置工程进展缓慢。
   2、拆迁进展缓慢,难度大。在拆迁中,每个项目普遍存在拆迁难问题。一是个别被拆迁户漫天要价,拒不履行拆迁义务,成为拆迁阻力。二是企业不按市政府统一方案执行,导致征收过程中出现了被拆迁户收益上的不平衡,存在“先拆迁吃亏后拆迁受益”的现象,导致部分被拆迁户等待观望。三是拆迁涉及的土地性质复杂,附属物权属不明,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征收操作难度大。
   3、回迁楼不能按时交工,回迁难。现在每个项目由于各种原因都存在被拆迁户不能按期回迁的问题。一是部分被拆迁户漫天要价,开发商和被拆迁户不能达成拆迁协议,导致部分楼盘不能及时开工建设,影响回迁房的交工使用。二是回迁期限已到,但由于开发商施工进度慢,回迁房正在建设中,还未完工,不能交付回迁户使用;三是无法按时回迁。由于企业资金严重短缺,部分开发商已经没有后续开发项目的能力,导致已拆迁的住户无法按时回迁,由此引发回迁群众与开发商的矛盾,从而成为新的社会矛盾隐患。
   4、缺乏整体规划,分散开发,基础设施配套滞后。在拆迁过程中,缺乏整体的长远规划,有的虽然做了规划,但没有严格按照规划执行,盲目的扩大,没有集中连片开发,致使基础设施配套难度加大,费用增加,制约着整体项目的推进,也制约着后续楼盘的销售和整体项目的启动。
   5、管理机制尚需完善。一是在拆迁改造过程中,需要完成各种报批审核手续,但由于证照审批时限长,导致开发周期延长。二是开发项目完成后,住宅楼的土地证要分割到户,增加了企业负担和行政成本。三是应悉数返还企业的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金,返还周期过长,影响企业资金周转。
   6、部分企业实力不足,无力开发。由于对一些外埠开发商的实力了解不够,对其资质把关不严,以致出现“跑路”企业和半拉子烂尾工程,为社会埋下新的矛盾隐患。
   四、推进拆迁安置小区后续管理的几点建议  
   1、稳中推进,确保重点项目优先开展。从目前经济形势来看,拆迁改造任务还相当繁重,要充分做好思想准备,积极稳妥地推进。一是要侧重重点项目的推进,为重点项目做好各方面的保障工作,在规划、用电、供水、管网等方面优先支持。二是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给予动迁安置改造工程最大的优惠政策。做到以点带面,分步实施,整体推进,不要贪大求快。
   2、依法拆迁,保障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要严格依法拆迁,确保整个拆迁征收过程在阳光下运作。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新的拆迁条例统一进行拆迁,拆迁不因人而异,避免先拆吃亏,后拆受益的现象,杜绝一切人为扰乱拆迁秩序的行为。二是对不配合的被拆迁户,一方面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尽量消除被拆迁户的抵触情绪,达成拆迁协议;另一方面,对拒不履行拆迁义务的钉子户,在依法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手续完善的前提下,从快依法强制执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是凡涉及到国有资产的项目,政府要及时启动国有资产处理程序,明确附属物的权属问题,并做好相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3、加强措施,使回迁户的利益得到保障。一是由于开发商施工进度缓慢,导致不能按时回迁的被拆迁户,相关部门要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加快建设进度,同时,企业要根据协议做好补偿工作,不要让矛盾激化。二是对无法按时回迁的被拆迁户要由企业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后续补偿工作,切实保障被拆迁户的利益。
   4、做好整体长远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三个转变。一要转变分散式开发的现状,做好整体的长远规划,以重点项目为龙头,做好辐射带动作用,尽量做到集中连片开发,为基础设施的配套节约成本,为下一步基础设施的建设铺平道路;二要转变以往只打通主干道的做法,对重点项目的基础设施要优先配套,争取同时跟进,尽量做到建设一处,成功一处,启动一处。对新建小区因管网配套给道路造成的破坏要及时由相关部门督促做好修复工作,并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避免前修后补,更要避免新区不新,旧区更烂的现象。三要逐步从城市的外延式发展向提高内涵式发展转变,让新建设的小区严格按照规划配备必要的公共设施,把好规划验收关,提升小区品位,改善人居环境。
   5、完善管理,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尽量加快、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做到业主入住即可拿到房屋产权证明。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土地出让金的科学管理和规范使用,缩短返还周期,缓解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
   6、多措并举,积极引导,支持整合。要加大对有实力企业的招商力度,优化整合,重点扶持,积极搭建拆迁改造承建企业的融资平台。政府采用回购和拍卖等方式,对没有完工的烂尾楼和滞销的楼盘,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收购整合,可以为回迁户提前提供房源,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扫清障碍,还可以充分化解不能按时交房的普遍矛盾,帮助一部分处于经营困难的开发商缓解资金压力。同时,对以往开发建设中有质量劣迹、长期占有土地却无力开发、不规范经营的企业,依法吊销其开发资质、收回其土地开发权。
   7、打造样板工程,探索新模式。要积极探索城镇拆迁从整体规划、立项、征收土地、开工建设、回迁安置、基础设施配套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模式,树立房地产开发本土企业样板工程,为全盟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出一条稳妥可行的路子来。  
   8、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部分委员尽管做了大量细致的走访和调研,但受精力能力所限,所掌握的资料仍欠充分、详细。为此建议:政府将百姓的安居乐业当成最大的民生工程,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投入足够的精力,对安居工程做一次细致的摸底,以百年大计的高度责任感,向锡林浩特市人民交一份安居、宜居草原旅游城市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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