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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村牧区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的建议

   建议盟委行署将“农村牧区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纳入全盟2015年“十个全覆盖”工程,对助农金融服务实施专项补贴政策,提高金融机构参与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更多的农牧民享受到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一、基本情况  
针对农村地区金融网点少、金融服务推广难,农村支付结算的需求矛盾较为突出等情况,人民银行从2010年3月起开始试点助农取款,延伸银行金融服务触角,解决持卡人的取款、查询等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取得良好效果。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办、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嘎查村“助农金融服务点”全覆盖工程的通知》,明确在2015年底前实现“助农金融服务点”在内蒙古自治区每一个行政嘎查村全覆盖。助农金融服务点通过银行卡收单机构在农村牧区苏木乡镇、嘎查村指定商户服务点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向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现金取款、转账、缴费、查询等基础金融服务。截至2014年末,我盟建设助农金融服务点1045个,超额完成两年建设任务,累计发生取现业务26820笔,金额共计1890.5万元。助农金融服务点建设有效解决了农牧民各类补贴资金、农牧民工工资等卡内资金取现难问题,有力助推中央、地方各项惠农惠牧政策的落实。
  二、存在问题
  我盟建设任务总量虽已超额完成,但与一些盟市相比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地进度不平衡,个别旗县未完成服务点建设任务,二是总体业务量较之通辽、乌兰察布等地仍较低,已完成任务的旗县存在服务点业务量少甚至部分服务点未发生业务的情况。究其原因,除牧业地区地广人稀的客观因素制约外,一个主要制约因素是因服务成本高,银行机构积极性不高、基础建设及宣传推介投入不到位。
  助农金融服务点的建设主体为金融机构,以各嘎查村现有的商品销售点、供销合作社、电信营业厅、卫生服务站等为依托,布放一台销售终端(POS)机、一台验钞机、一个保险柜,委托营销点工作人员管理并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初步测算,一个助农金融服务点的平均费用为4000元人民币。自治区对建设助农金融服务点的金融机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助农金融服务点2000元,其他建设费用和今后的运营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由承建银行承担的建设费用除包括余下的基础设备投入外,还需包括服务点移动通讯费、电费、提取现金交通费、安保费、人工成本,以及对服务点的后续管理投入等,成本支出远大于银行机构手续费收入,处于亏本经营状态。而根据2014年12月印发的《内蒙古全面推进深化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方案》,为优惠农牧民,并提高服务点商户的积极性,再次降低了助农取款服务手续费,且手续费要全部补偿服务点商户,此举进一步加大了银行机构对服务点的投入成本,投资压力较大制约了服务点的后续发展。  
   三、建议 
   一是分担服务成本,调动银行的积极性。建议盟委行署将“农村牧区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纳入全盟2015年“十个全覆盖”工程,建立服务点专项补贴制度,采取按年补贴的方式,对助农金融服务点承建银行适当补助通讯费用、交通费用、后续管理费用等,缓解金融机构投资压力,调动其积极性,确保服务点的持续运行。 
   二是纳入考核评价体系,鼓励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将助农金融服务点建设工作,以及服务点业务量纳入每年度政府对各银行机构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助农金融服务工作开展好的银行机构适当给予奖励或政策倾斜,以提高全社会对银行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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