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协章程 政协领导 政协会议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民主党派 委员名录 委员风采
 >>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调研
站内搜索: 搜索方式:
关于进一步促进 “牧人之家(农家乐)”旅游发展的建议

   “牧人之家(农家乐)”旅游作为乡村休闲旅游的新兴产业,是人们回归自然、放逸身心、感受野趣、体验农村牧区生活的主要方式,深受游客的青睐。做大做强“牧人之家(农家乐)”,对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提高农牧民收入,推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盟是北方游牧文化和中原农耕文化融合发展的典型区域,资源丰富,风光独特,民俗风情浓厚。近年来,依托良好的草原生态优势和区位条件,深入挖掘丰富的草原文化资源和民俗资源,以休闲观光、体验农牧区生活为代表的“牧人之家(农家乐)”乡村旅游业已初具规模。截至目前,“牧人之家(农家乐)”总数达到420家,其中:5星级3家,4星级24家,3星级53家,从业人员达到3800余人,遍布全盟13个旗县市(区),2014年接待游客达269万人次,户均利润12万元,人均收入1.3万元,已成为带动农牧民增收、促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传承和保护民俗文化的重要手段。  
   但整体上看,我盟“牧人之家(农家乐)”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缺乏整体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牧人之家(农家乐)”规模小,经营分散,没有形成行业合力,且全盟尚未出台鼓励、扶持的相关政策,发展的潜力未得到有效激发和释放。二是活动项目偏少,文化内涵体现不足。大部分停留在吃住阶段,真正让游客参与体验的项目少,没有很好地体现淳朴、自然的农牧民民俗和风貌。三是盲目重复建设,缺乏特色。不少“牧人之家(农家乐)”一味追求城市化的东西,丢掉了农村特色,丢掉了“牧家”、“农家”味道。四是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服务水平偏低。从业人员缺乏系统有效的培训,服务观念陈旧,处于轻管理、低质量的粗放经营状态。  
为进一步促进我盟“牧人之家(农家乐)”健康、快速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尽快出台全盟统一的扶持“牧人之家(农家乐)”发展的政策,明确发展方向、目标措施,制定在项目审批、创业培训、税收减免、信贷扶持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指导推动“牧人之家(农家乐)”发展。  
   二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和“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在制定乡村发展规划中同步考虑改善“牧人之家(农家乐)”发展相对集中、相对较好地区的交通、水利、通讯等基础实施条件,提高接待及服务能力。  
   三是设立“牧人之家(农家乐)”专项奖励基金,每年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有规模、有特色、上档次、效益好的“牧人之家(农家乐)”典型经营户进行奖励。
   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申办标准、星级评定标准,规范经营行为。 
   五是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培训,逐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是加强宣传促销力度。将“牧人之家(农家乐)”宣传统一纳入旅游宣传活动中,在旅游推介会、交易会等活动中进行重点宣传,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版权所有:365体育备用网站 电话:0479-8222862   传真:0479-8222862   
蒙ICP备06002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