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文化对于城市的发展意义重大深远,在物质增长方式趋同,资源和环境压力增大的今天,文化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文化不仅是城市独有的气质、风骨和灵魂,为城镇发展塑造个性,提高品位,文化同时也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支撑,把文化融入经济活动中,能提升经济的价值和品位、推动消费、增加经济总值。文化也可为地方经济发展增强整合力,可以增强城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2014年,盟政协组织部分常委和委员在全盟范围内就城镇建设和管理做了调研,从调研情况看,近几年来,我盟城镇建设更加注重在功能及布局上的近、远期规划,但在文化元素的注入上,没有明显的显现,我盟做为蒙元文化的发祥地,在提振城市神韵,彰显城市特色上缺少布局,缺少近、远期城镇建设文化元素规划。主要表现为:一是各地普遍没有明显的地域文化符号,没有成规模的有统一布局的蒙元文化符号展现。二是城镇建筑网格单调雷同,近几年,全盟各地城镇规划,建筑物高度,环境绿化美化上都有了明显改善,但风格单调,面貌类同,整体布局单一。
我盟做为蒙元文化的发祥地,拥有独特的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元上都遗址、查干敖包庙、贝子庙等),民族风情资源(那达慕活动、祭祀敖包、沙嘎文化、印记文化等)草原风光资源(平顶山、多伦淖尔水库、宝德尔石林等)。这些文化资源是我盟的韵味和灵魂,同时,体现历史发展的部落文化(如:苏尼特文化、察哈尔文化、商会文化等)是反映各地特殊发展历史印记的人文元素。要在城镇建设中要将这些文化元素用立体的建筑符号表现出来,是对地域文化最直接的继承和发展。
把蒙元文化元素作为我盟城镇的规划建设亮点、特点,赋予到城镇建设的内涵中,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城镇规划建设文化元素评估制度,要求全盟各旗县市在制定相关规划中成立文化专家评估小组,吸收文化专家考量城市建筑,对城镇各项规划,重大工程和重要建筑的设计建设方案,从文化角度加以考察评审。对经规委会通过已建成的公共建筑,街道景观等进行文化评估和验收。
2、合理设计并建设城镇标志性建筑,注重特色雕塑的开发,向民间征集并修建具有蒙元文化特色的雕塑作为城市地标。
3、改进城镇景观风貌建设。在各地城镇主要街道,进行集中改造,要将蒙元文化、历史发展融入各建筑造型中,突出建筑物、小区命名等的地方文化特色,让当地居民和外来游客能时时感受到本土文化的气息和熏陶。
4、在新建和筹建的建筑物设计中,要求赋予蒙元文化元素。城镇的建设和规划是一项系统、长期的工程,要科学策划、因地制宜,出台一系列提高城市服务功能的新举措,把代表民族特色的符号凝固在建筑物上,使建筑物能凸显民族特色,现代风格和现代蒙元文化特色,充分体现出民族风格,传统文化、历史文化和现代文化气息互相辉映,和谐共存,把我盟各地城镇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品位、人文内涵丰富、蒙元文化特色突出的草原观光精品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