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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文化特色推动察哈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近年来,镶黄旗落实旅游产业政策,实施项目带动,打造旅游品牌,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旅游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旅游经济总量稳步提升,旅游产业持续发展。2011年以来,全旗接待游客人数年均增长3.5万人次,旅游收入实现年均增长22%,保持了平稳持续增长态势。全旗现有旅行社1家、星级饭店2家、个体宾馆42家、外事旅游汽车公司1家、特色旅游商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24家,“牧人之家”23家。  
   一、存在的问题
  镶黄旗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下对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的新要求相比,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得还不足、文化旅游资源利用得还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旅游资源开发力度不够
  全旗缺乏具有终级旅游目的地意义的名牌景点和与之相配套的设施。国家2A级景区只有马文化博物馆,没有3A级及以上景区,自然景观资源还未开发成有规模、有档次、有特色的旅游景区资源,旅游景观和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民俗文化挖掘整理不够深,难以吸引更多的外地游客前来观光旅游。
  (二)旅游文化建设规划滞后
  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相对滞后,缺少景区景点的修建性详规、控制性详规等。由于缺乏统一的布局和规划,导致景区景点建设往往只能停留在对其他地区发展模式的模仿上,没有依托自身的自然生态优势和文化特点,形成独特的区域文化特色。  
   (三)旅游文化融合领域不宽

   旅游产品赖以生存的文化氛围,特别是在发掘民俗文化内涵、提高民俗活动的娱乐性和游客的参与性等深层次开发方面还做得不够。察哈尔民族文化、民俗风情没有充分展示,人文历史、饮食文化挖掘、包装不足,旅游景点文化注入性差。对能体现历史民族文化形象的可视性旅游商品、工艺品没有进行深入的挖掘和开发,体现本土传统的名特优土特产品开发力度还不够,缺少特色产品定点商店。  
   (四)旅游文化品牌营销不力
  尽管镶黄旗连续举办了几届察哈尔民俗文化节、石材博览会等宣传活动,但没有办出品牌效应。旅游宣传主题定位不明确,区域旅游品牌不清晰,没能形成全旗统一向外展示的整体旅游形象,至今还没有一个叫得响的主题口号和有影响力的宣传作品。
  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建议  
   旅游应是第三产业支柱产业,当前全盟各地正处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面临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的艰巨任务,必须加快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努力把我旗打造成为自治区中部察哈尔草原文化观光旅游基地。  
   (一)挖掘察哈尔文化资源,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奠定基础  
   立足我旗察哈尔文化特色,依托丰富的历史文化、宗教文化、人文文化资源,着力研究、挖掘、整合察哈尔文化,精心打造察哈尔文化品牌,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奠定基础。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皇家宫廷音乐、查玛舞、察哈尔服饰、察哈尔民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举办阿斯尔宫廷音乐节、察哈尔蒙古风味餐饮赛、察哈尔奶食品赛、民俗展、书法摄影、手工艺品赛等一系列大型文化活动。继续开展和扩大察哈尔民俗文化节,加大宣传力度,弘扬丰富的察哈尔民间文化资源,提升察哈尔文化影响力。
  (二)高起点规划,科学指导文化旅游融合开发建设
  修编旅游规划,制定和完善文物保护规划、环保规划、小城镇规划、文化产业规划及各景区景点建设规划,对各地文化旅游的空间布局、接待设施、产品设计和线路编排等内容进行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设计。旅游服务、旅游商品购物、交通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都应科学设定,真正把丰富的文化元素融入到旅游开发的各个方面。加快建设星级酒店、经济实用型酒店、民族特色饭店、普通饭店餐馆等各种不同类型档次的设施,进一步规范宾馆、商店等服务场所的管理。
  (三)高标准策划,着力提升文化旅游融合产品档次
  一是加大精品的开发力度。合理安排丰富多彩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游客参与的民俗、民风、民族特色饮食文化、游牧文化、传统手工艺制作等活动,做到游客参与、动静结合,留得住人、留得下客。二是加大旅游商品的研发力度。依托文化和物产资源,加强旅游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旅游用品、旅游食品“四大类”创意研发,开发更多使游客“看得中、买得起、带得走、送得出”的旅游商品。  
   (四)提高营销水平,努力树立文化旅游融合整体形象
  聘请一流专家对我旗文化旅游进行精品化策划包装。进一步重视城市和景区(点)的人文塑雕和标志性建筑建设。以政府为主导,整合企业、社会各方面营销资源,加强与区内外名牌旅行社和旅游集团的合作,构建旅游营销网络。积极利用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和各类节庆、交流会、展览会等平台,展示我旗旅游新形象。 
   (五)加强管理,不断完善文化旅游融合政策措施  
   建议盟委行署把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工程来对待,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出台一系列鼓励文化与旅游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在税收、用地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二是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严禁无序开发和低水平开发建设,确保文化生态和旅游文化资源的永续利用。三是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特别是文化创意、策划推介等方面的人才,为促进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做大做强文化与旅游产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旅游项目开发建设  
   充分调动全社会投资热情,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多元投资、市场化运作的投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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