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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仆寺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调研及建议

  201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稳妥开展”。随着太仆寺旗农牧业产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逐步突显,在自治区的安排部署下,农业、国土部门的配合下,太仆寺旗作为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旗县,确权工作有序开展。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必要性
  太仆寺旗辖6个农业乡镇和一个牧业苏木,176个嘎查村,全旗总面积341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总面积142万亩,草原面积300万亩(农区194万亩,牧区104万亩),总人口23.4万人,其中农牧业人口17.2万人,6.9万户,农业发展一直作为我旗经济发展的重点,农牧区土地、人口均占有较大比重。我旗二轮土地延包时延包耕地面积115.8万亩,涉及到4.67万户、16.7万农民。由于地形、地貌随时间的变迁以及我旗特殊历史条件的限制,一些地方土地承包不同程度的存在地块不实、四至不清、面积不准等问题,导致不少争议和纠纷,给我旗土地承包市场的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是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的根本措施,是农牧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重要财产权利和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的有力保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赋予农牧民真正财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保证;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牧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可靠依据。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为全方面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重点提供准确的指导; 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提供必要的实践经验。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自治区总体安排部署,2014年初,太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本着积极稳妥、试点先行的原则,选取了6个行政村,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村,先行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6个试点村二轮土地延包面积27008亩,承包土地农户1326户,承包土地人口4328人,现耕地总面积27464亩,耕地承包户1470户,承包耕地人口4235人。  
   2014年年初,我旗成立由旗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旗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旗长和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 财政、农业、国土、林业、法制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太仆寺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经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方案中明确了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及步骤等。我旗试点村于2014年10月15日实施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工作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的基础,旗业务指导部门及各试点乡镇工作人员采取了包村的办法,深入到试点村,全程参与指导调查摸底工作。工作重点内容包括搜集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土地台账;整理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土地调整变动情况;初步归纳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解决相关问题的具体做法。目前,各试点村调查摸底工作基本结束,针对梳理出的18个涉及面广、矛盾突出的问题初步拟定了《太仆寺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就18个问题分别提出解决办法。同时,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了公示,如对公示有异议,则重新进行核准。下一步,我旗将引入测绘单位开展入户土地权属确认调查,建立承包农户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的基础信息资料。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存在的问题 
   太仆寺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在上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旗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通过试点乡镇村及相关部门的辛勤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在一些方面仍存在问题,需要解决。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调查摸底工作有待加强。我旗农牧业人口重多、耕地面积比重大、财政收入偏低,进行调查摸底工作难度大、任务重;由于数据掌握不完善、镇村工作人员对外出打工人员自弃土地情况不了解等其他原因,导致部分外出打工返乡人员、婚嫁妇女、新增人口等农民没有土地经营权;个别村民存在拥有双重户口、双重身份且享受双重待遇的情况,严重违反了土地承包相关政策、法律。
  (二)宣传力度不够,村民对相关政策法规不了解。由于部分村民法律意识薄弱,对土地承包合同重视程度不够、保管不利,导致合同损毁、丢失的情况较为严重,搜集完善难度大。由于村民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依据和流程不理解,甚至有抵触心理,给我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  
   (三)土地承包数据不准确,各部门缺乏相关衔接。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土地调整较为频繁,现有土地承包面积分配信息不准确,没有权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数据信息公布平台,造成土地承包合同内容与土地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各部门之间缺乏完善的衔接,存在不同部门拥有数据不相同的情况,使我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缺乏有效稳定数据基础。

  四、建议 
   (一)多部门合作,加大调查摸底工作力度。调查摸底工作人员应与当地户籍部门、村委会密切联系,采取内查外调的方式,切实无误的做好户籍、人口方面的核查问题,坚决禁止一人领取双份待遇的现象再次发生。  
   (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确权工作。对部分外出打工返乡人员、婚嫁妇女、新增人口等农民没有土地经营权问题,都应认真核查有关人员真实具体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土地分配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继续加大宣传方面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村民普及相关法律常识;编印宣传单、宣传手册,阐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义、原则、目标、依据等,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有效保存土地承包信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等内容,登记簿要采取纸质和电子介质两种形式保存,防止损坏或者遗失。  
   (五)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有效衔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土资源、农牧业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切实增进各个部门之间进一步工作衔接,同时也为下一步土地流转、相关产权市场建设等提供可靠地共享信息。  
   (六)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确权工作公正、公平进行。对于每次调查摸底工作结果都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意义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确权过程中严格执行依法、法规、民主议事原则,杜绝“人情确权”、“关系确权”、“不负责任确权”等现象发生。切实有效地推进我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圆满完成。
  (七)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确权工作顺利进行。太仆寺旗是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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