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我盟特色小城镇和“十个全覆盖”建设,由盟职业学院提议,盟政协组织政协委员于2016年4月11日至16日,由张新亭副主席带队一行6人就小城镇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内容,赴云南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西盟县)学习考察。在考察中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察看、现场咨询等形式,了解了云南普洱市西盟县在城镇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考察,这些做法、经验对加快推进我盟小城镇建设和“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西盟县成立于1965年,是《阿佤人民唱新歌》的诞生地。全县土地面积1353.57平方公里,辖5镇2乡。全县总人口9.3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万人,占总人口的75%。县内居住着佤族、拉祜族和傣族等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4%,其中佤族占总人口的71%。2015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0.84亿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747万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1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67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41元。西盟县获得了“中国最美风景县云南10佳”、“中国最美生态文化旅游名县”和“中国最美休闲度假旅游名县”等荣誉称号。西盟县是国家建设部、国家民委重点抓的民族地区小城镇建设试点工程,目前正在努力打造全国县级精品城镇工程。
(一)西盟县特色城镇建设做法
1、突出特色,高品位规划。2007年9月,把实施县城穿衣戴帽和建筑物灯光亮化工程确定为城市风貌改造的重要抓手。在规划中坚持以独特的民族文化为灵魂、以休闲养生旅游为方向,以建设生态宜居精品特色城市、打造祖国西南边陲大门形象为目标,在全省县级城市率先进行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按照“一座建筑一幅画、一条街区一道景、整个佤山一公园”的思路,做好重点区域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实现了项目设计建设与城镇规划的有机融合和高度统一。
2、突出重点,高品质设计。对佤族建筑文化进行系统的挖掘整理、研究提炼,并用现代理念把富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元素有机融入改造工程,既彰显了个体的特色、又注重了整体的统一,让人们从建筑中体会佤族文化。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坚持外观与内涵并重、单体个性与整体效果相融,做到分类设计、逐项审定,实现了“乡土建筑现代化,现代建筑本土化”。对于每一幢建筑,都努力突出其民族性、艺术性、差异性和独特性,给人以强烈的视觉震撼,并留下深刻印象。西盟县组织熟悉佤族文化且具有一定设计能力的“土专家”组成专门机构,对佤族建筑文化及其元素进行系统的挖掘整理、研究提炼,在广泛征求有关专家、社会各界及当地佤族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了民族特色改造的主要建筑形式、色调、色彩、图案、建筑材料等要素。西盟县城建筑民族特色改造以佤族传统干栏式建筑为原型,将其“基因”提炼移植到现代建筑上,屋顶采用四面坡“马屁股”结构,并以仿真铝茅草为主要屋面装饰材料,外墙采用以浅褐色为主色调,红、黑色等为点缀色的方案。在此基础上,根据各类建筑的结构特点,由设计人员先拿出单体效果图,经审定后,再做建筑施工图设计,方能进行施工。做到每个工程都有设计方案、有施工图纸,开工前对设计方案严格审查把关,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全程跟踪指导,每项工程竣工后,除组织相关部门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外,还对民族特色效果进行专项验收。使每幢建筑物都能成为一件不可复制的艺术品,给人以强烈的视觉震撼。
3、突出质量,高标准把关。始终坚持“先设计后改造、先审定后施工”原则,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保持规划的刚性,所有建设都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根据单体建筑的结构特点,先拿出效果图,经审核批准,再做建筑施工图设计,彰显出整体风格的统一和单体特色的凸显。在工程质量上,对施工过程实行严格监管、全程跟踪指导。每项工程竣工后,除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外,重点对民族特色效果进行了专项验收。
4、突破难点,高速推进。2008年以来,该县对一些建筑物实施民族文化特色改造工程试点,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在试点工程得到有关专家、社会各界及当地佤族群众认可的情况下,于2010年初全面启动了县城建筑物民族文化特色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共涉及建筑物310幢,总建筑面积36.74万平方米,总投资3.5亿元。通过“向上争取一点、县级筹措一点、业主(单位)承担一点”的办法,突破了建设资金保障难的问题,确保了改造工程高速度、高质量、规范有序地推进。通过民族特色风貌改造一系列工作的实施,县城的民族特色逐步得到彰显,城市品味逐步得到提升,人居环境逐步得到改善,特色鲜明、独具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休闲度假精品小城初具规模,西盟的知名度和对外界的吸引力也在逐渐增强。在进行建筑物民族特色改造试点工程的过程中,发现了一系列问题:如外墙涂料,普通产品的色彩效果一般仅能保持3-5年,较好的可达10年以上,但价格较高。为使涂料色彩效果能够长久保持,确保工程质量,县委、政府提出了色彩效果不低于10年的目标,为此,邀请全国最知名的三大涂料生产厂家,针对西盟的气候条件、建筑物现状、资金成本控制等要求,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外墙涂料解决方案,并要求厂家对销往西盟的涂料产品书面作出10年以上的产品质量保证。工程使用的仿真铝茅草,原国内只有深圳等地的少数厂家生产,其产品价格高、抗风性能差、易变形脱落,西盟县主动与省内有一定技术实力的厂家联系,共同研究开发出改进型的仿真铝茅草,既降低了成本、又提高了性能。
5、突显亮点,高起点打造。坚持生态性和文化性相融合,注重挖掘城市内涵、延伸城市文脉、留住城市记忆,加快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环境建设,实现城市规模扩张与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的有机结合,为居民和游客提供舒适惬意的休闲空间。充分利用西盟雨量丰沛的自然条件和佤文化对于水的尊重,建设独特的水生态景观,将佤族“接新水”的传统风俗有机融入城市建设。实施“增绿添彩”工程,形成了植物本土化、景致错落化、搭配合理化的城市绿化新景观。实施“灯光亮化”工程,坚持“悠远宁静、古朴安详、节能环保”的设计理念,做到了勾画建筑特色与补充照明相结合、衬映街景与创造新象相融合。
(二)西盟县美丽乡村建设做法
西盟县实施“美丽村寨”建设工程,围绕“村村优美、家家兴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新目标,通过推进村庄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项目,加大道路硬化、垃圾污水处理、危房改造,使农村住房条件全面改善,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西盟县村镇建设被列入了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名录。今年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现场会将在西盟县召开。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西盟县在农村制定美丽村寨建设10年行动计划,把项目向美丽村寨示范点倾斜、集聚,将全县36个行政村260个自然村按照中心村、特色村、一般村三种模式进行分类,以中心村为主战场,以特色村为示范引领,结合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分期、分批、分阶段组织实施,逐步形成点上有特色、线上出效应、面上出规模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到2016年底,西盟县要完成11333户危房改造、1513户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民居设计以传统佤族民居风格为主调,沿用传统的杆栏式建筑结构,采用钢屋架、铝制茅草等新型建筑材料,实现传统和现代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旅游的功能。建房资金采取,自筹一块、补贴一块的办法解决,来自省市县三级的补贴每户都能拿到4万元。建房面积根据群众的愿望和当地实际,采取限小不限大的原则,要求每户建筑面积最低在60平方米以上。
2、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突出民族特色。从规划上开始控制,尊重自然,依山就势,完善设施,努力实现不挖山、不填河、不砍树,建设能带给人们美好回忆的美丽乡村。通过规划,积极引导建房农户合理选择民居户型和建筑材料并控制好施工成本,提升农村安居工程的品质。同时,抓好建筑特色风貌管控:一是编制印发民居图集,引导村民建特色民居。设计出符合当地民族特点的民房施工图,免费提供村民建房使用,既节省了农户设计成本,又引导了民房的建筑风貌。二是以奖励的方式鼓励民居特色风貌打造,对按照民居方案实施建设的村民给予一定的奖励。三是民房建设上力求建筑风貌的保护和控制,彰显农村危房改造的特色民居风貌。在农房建设过程中,特别重视拉祜族、佤族、傣族民居特色控制,传承本民族建筑文化。
3、保护与改造并重,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本,以宜居宜业宜游为方向,以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为重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一是保留传统的村落空间,让生产、生活、生态、文化协调统一。二是注重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保护修缮现有古建民居,新建民居突显当地民族文化特色。三是重点整治农村生态环境,通过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绿化亮化、整治美化院落环境、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等工程,着力改善村庄环境,重塑农村田园风光。
4、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在安居房建设中,西盟县实行“县委常委包乡(镇)、县处级领导包村、部门包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全县7名县委常委包7个乡(镇),31名处级领导干部包35个行政村,102个县属单位(部门)包322个村民小组,2185名干部职工包12846户建房户。西盟县35个建房行政村均成立了质量监督委员会,每村配备2至4名监督员,实现层层监督。
5、积极培植产业,助推经济发展。西盟县坚持安居工程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制定了“产业优先、一村一业、一乡一品”的发展机制。根据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旅则旅的原则,确定将特色农业和文化旅游作为产业发展重点,积极探索 “乡村淘宝”、“网购”销售模式,将特色产品、民族工艺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积极探索美丽村寨与乡村旅游结合发展的路子,打造建设了一批如博航、永俄、爬街等集观光游览和少数民族风情体验为一体,特色鲜明、民族文化浓郁的旅游村寨。
6、加强环境整治,加大美化亮化工程。农村采取管制并重、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的方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化村容村貌,实现“一村一景”,乡(镇)有了垃圾中转站,村寨有了垃圾车,群众保洁意识不断提升,卫生状况得到极大改善。涌现了一批如新厂镇永广村一组、中课镇窝笼村六组等一批卫生保洁好、群众素质高的佤山新农村。同时,把农村绿化、亮化、美化工程作为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安装太阳能路灯,在房前屋后、庭院种植本地水果和花草,在公路边、河道旁、荒坡空地种植香樟树、紫檀等经济林木、绿化树种等,农村绿化亮化工作逐年得以解决。
7、提升素质,强化管理。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西盟县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启动 “践行西盟公约,争做美丽居民”主体活动,把《西盟公约》融入行业规范、职业守则、村规民约等各类行为规范。积极扶持优秀民间艺人和濒危文化项目传承人,不断夯实民族文化发展基础。培育一批如小红米演出队、司岗里艺术团等群众性文艺队伍,全面提升农村群众文化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开展各类农村技能培训,培养了一批新型农民队伍。在新厂镇探索建立互助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管理机制,提高农村管理效率,并在全县推广实行,在农村安居房建设工程和农村治理管理中接受实践考验。
二、加强我盟城镇和嘎查(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小城镇建设应注重突出民族和地域特色。我盟应积极探索具有民族特色城镇建设与发展的路子,凸显小城镇特色与品位,重视历史文脉的继承与发展,加强对民风民俗、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挖掘、保护和合理利用。提高小城镇的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水平,搞好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和标志性建筑建设,丰富文化内涵,打造城镇亮点,形成独具地方特色的城镇形象。要致力于研究和塑造突出蒙古族特色主调的城镇风貌,使人无论是从邻省还是从国外进入锡盟的城镇,都能感受到我国北部边疆城镇特有的风情风貌。建筑物是直接体现城镇风貌特色最主要的实体,但当前困扰城镇建设的顽症是“千城一面”,主要是因为建筑物雷同而形成的。而如何将建筑的现代性和地域性同时体现出来,为此建议:一是对过去规划控制不力而形成的杂乱无章的建筑,在功能完善的同时进行外形整治,按照体现地域性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将旧街区打造成民族文化景观街。二是按照现代性、原创性、地域性相统一的要求,严格审批新建筑。草原上使用千百年的民居和生产生活用具经抽象后可以创造出多种多样建筑符号和造型,应当鼓励更多的建筑师进行研究和创新。鼓励新建筑多采用曲线型或曲直结合、方圆结合的造型来体现自然和文脉特征,尽量避免出现方盒式、高碑式、大墙式等简单化建筑。一个城市的整体色调也是反映生态协调性和居民审美情趣同质性的重要方面。因此,应根据自然环境和民族认同来确定城市的基本色调。我盟各民族历史上创造的花边、云图、冠饰、文学艺术作品、生产生活用具等,都可以抽象出独特的艺术符号,通过雕刻、雕塑、镶嵌、组合、瓷艺、彩绘、铁艺等艺术手段,用于现代建筑的装饰装修。学习云南省西盟县经验,建议在我盟职业学院设立一个智囊机构,专门研究我盟城镇建设如何与民族文化相融合,处理好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的关系,增进民族认同感,实现民族文化与自然风光的融合,通过对现代建筑物进行适度的艺术性装饰装修方面进行改造,起到渲染和烘托民族特色的作用,做到本土建筑现代化、现代建筑地域化。
(二)增强嘎查村规划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十个全覆盖”总体规划,在规划中,要保留传统的村落空间,让生产、生活、生态、文化协调统一,尽可能做到美观大方、适用自然;规划要做到当前与长远相结合,要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让农牧民广泛参与规划建设过程;规划要彰显村落个性特色,坚持个性化塑造,差异化指导,避免贪大求洋和千村一面。要抓好建筑特色风貌管控,编制印发民居图集,设计出符合当地民族特点的民房施工图,引导农牧民建特色民居。要将环境治理美化工程作为建设的重点,重点整治农牧区生态环境,通过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绿化亮化、整治美化院落环境、人畜分离等工程,着力改善农村牧区环境。对于一些村庄的绿化、亮化、垃圾清理、污水处理等工程,尽管在一定程度上补齐了农村牧区建设的短板,但应根据需要与可能,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避免形成过多的债务。
(三)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我盟应在 “十个全覆盖”工程中,加大与上级协调对接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针对旗县市区地方政府融资难的问题,建议统筹考虑融资渠道,向自治区层面提出申请,采取统贷分还、发行政府债券形式,由自治区政府搭建平台,统一贷款,再由盟市、各旗县区政府分别偿还;或由自治区政府适当发行地方债券,争取银行贷款,缓解筹资困难。充分运用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贷款投放规模。制定统筹整合捆绑各类专项资金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各项资金的分配和捆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合力。研究出台减免返税费等扶持政策,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
(四)注重拓宽农牧民的增收致富途径。发展产业是实施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经济基础,应着力解决好产业发展问题,建议:一是应坚持“宜牧则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因地制宜,对有一定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的嘎查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并注重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二是在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农牧户依法有序流转承包土地、草牧场和宅基地,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龙头企业或支持当地能人回乡创业,不拘一格地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化经营。三是鼓励和支持农村牧区发展中小微企业,促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推进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全覆盖,支持和培育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
(五)建立工程后续长效管护机制。抓好“十个全覆盖”工程后续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牧区综合整治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借鉴城市建设、运营和管理模式,探索设立农村牧区公共设施和房屋维修基金,成立农村牧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公司),让群众长期受益。各地就安全饮水、街巷硬化、嘎查乡村道路等工程尽快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各旗县区要每年列支专项预算作为后期管护专项资金。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让农牧民群众充分理解、充分认识“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给农牧民带来的实惠及其深远意义,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参与到工程建设和管理维护中来,真正做到共建共享。应把加强村规民约与“十个全覆盖”工程有机结合,助力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在“十个全覆盖”工程管理维护上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村规民约的作用发挥出来,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新要求,赋予村规民约新的内涵,制定包括道路管理、卫生保洁、卫生室、文化活动室、饮水安全等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护措施,确保这些工程管得好、用得住,真正成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