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传承好民族医药文化,促进我盟蒙医药事业的发展,按照《盟委办、行署办、政协办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2016年度政协协商计划〉的通知》精神,由盟政协副主席张新亭带队,组织盟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围绕“加快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深入到全盟7个旗县和盟蒙医院蒙医院进行了调研,并于7中旬,带领盟政协医药卫生界部分委员、锡盟蒙医医院、盟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赴青海省西宁市藏医院、金诃制药厂、玉树州藏医院、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藏医药厂就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学习考察。现报告如下:
一、我盟蒙医药事业发展情况
全盟13个旗县市(区)有12所蒙中医医院,其中,有10所旗县以上蒙医医院;14所综合医院;120所苏木乡镇卫生院(包括国营农牧林场卫生院10所)、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83个嘎查村卫生室。全盟旗县级以上10家蒙医医院业务用房面积11万平方米,核定编制床位1310张,实际开放床位1290张;从业人员为1508人,核定编制为740人,聘用818人;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57人,本科以上661人;正高职称69人,副高职称154人,中级职称154人。年门诊人次达80万人次,年住院人次达1.7万人次。2015年蒙药制剂生产18.6吨,全年蒙医药收入2731.1万元,其中蒙药销售收入为2731.1万元。
2014年盟蒙医医院被评为国家级“三级甲等”民族医医院,黄旗、蓝旗、西乌、东乌4家蒙医医院被评定为国家级“二级甲等”医院,白旗、东苏、西苏、二连、阿旗5家蒙医医院被评定为国家级“二级乙等”医院。全盟12所蒙医中医医院、14所综合医院均设置了蒙医中医科;120所苏木乡镇卫生院,108所设置了蒙医中医科,达到90%;623个嘎查村卫生室,493个能够提供蒙中医服务,达到79%;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设置了蒙中医科,达到82%。
盟委、行署高度重视蒙医药事业的发展,认真落实蒙医政策,到2008年底,全部兑现了蒙医医院编制内蒙医人员100%的工资,保证了蒙医医院的正常运转。旗县级政府在蒙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苏木乡镇卫生院及嘎查村卫生室办公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均加大了投入力度。2015年加强了蒙中医药管理科建设,成立了锡林郭勒盟蒙中医药管理局,各旗县市(区)卫生局成立了中蒙医股,配备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调整了蒙医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按自治区新的标准执行,在原基础上提高了60%。为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应用蒙中医药诊治疾病,将蒙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20%,并降低了起付线。将蒙策格、心身疗法和五花药浴等项目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按照部分补偿诊疗项目比例给予报销,并提高蒙中药品出院带药量。
蒙医药科研和文献研究得到了传承与创新。2010年以来,“酸马奶疗法”等3项传统疗法被列为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蒙医震脑术”等3项传统疗法被列为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我盟蒙医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这些年盟委、行署高度重视蒙医药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在“十二五”期间制定政策、机构设置、资金投入、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大力扶持,使全盟蒙医药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是通过到青海、西藏等地区学习考察,与之对比我盟蒙医药事业还有很大差距,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群众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蒙医人才严重短缺,严重制约蒙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盟各级蒙医医院规模扩大,床位增加但编制严重不足,造成医院经费紧张及影响医院晋升等级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难以聘任等问题。目前,大多数旗仍执行十几年前核定的人员编制,缺编现象普遍存在,蒙医、药、护人员紧缺,因业务需要,向社会聘用临时人员,造成医院负担过重。基层蒙医人才严重短缺,专业技术人员老龄化,新生力量难以进入,使蒙医药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传承受到影响,人才问题已成为当前阻碍我盟蒙医药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蒙医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据统计,全盟旗县级以上蒙医院编制为740人,实际在岗人员为1508人;10家蒙医院核定床位为1310张,实际投入使用的为1290张;年门诊、住院82万人次。按照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要求,三级民族医院床位不低于300张,二级民族医院床位标准为不低于80张,床位与医护人员比例不低于1:1.6,按照这一比例,我盟10家蒙医院实际已投入使用1290张床,医护人员应不少于2064人,与此相比我盟蒙医院医护人员明显不足。
(二) 蒙药制剂布局分散,无法形成规模化、产业化。
一是规模小,难以形成产业化。全盟现有规模较大的蒙药制剂室6个(正蓝旗、镶黄旗、西乌旗、东乌旗、东苏旗5家蒙医院和盟蒙医院),布局分散,无法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创新能力差,生产品种、剂型单一,缺乏蒙药产业领军人物,蒙医药理论研究缺乏系统性、整体性,不能适应蒙药产业现代化。据统计,全盟6家蒙医院每年生产制剂18吨左右,品种800多种,由于没有蒙药生产企业,至今没有一种获得国家批准文号可以在市场流通的蒙药,这种现状与我盟民族文化大盟的地位和患者的需求极不相称。二是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严重。全盟6家蒙医医院制剂室,每家制剂室基本都申报了100多个品种,这些申报的制剂中有很大一部都是相同制剂,但因蒙药效期限定在18个月,导致蒙药几乎在一年内全部制剂都要生产一遍,每次配置的量从几公斤到十几公斤不等,但是每次配制新制剂之前都要做一次批生产记录和全面的清场工作,每次清场几乎涉及到所有的生产车间,清场时要做到每个设备、设施、角落都要清洁干净,配制太频繁导致这项工作浪费很大人力物力。一些旗县制剂室一年销售在20-100多万元左右,但是制剂室中央空调的维护和电费就消耗了40多万元,除此之外还有各类检验、消毒,以及高额的设备维护费用。旗县制剂室运营很艰难,如果政府财政不支付一些费用很难继续维持下去。三是院外蒙药制剂调剂困难。现阶段没有院属制剂室的蒙医院不能生产蒙药制剂,有院属制剂室的往外调剂蒙药困难,须通过自治区一级的药监部门审批,而且通过率非常低,审批周期长(60天),即使审批通过有效期仅为1年。由于通辽等地蒙药厂出厂的药品品种数目又有限,制约了没有制剂室的医院、苏木卫生院、个人诊所用药,处境非常尴尬。
(三)蒙医药产业化发展步伐艰难,缺乏龙头企业带动。
由于没有蒙药生产企业,我盟至今没有一种获得国家、自治区批准文号的蒙药,无法在市场流通,加之市场对蒙药的认可度较低,客观上约束了蒙医药业的发展,使之生产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难以形成产业化,我盟至今没有一家蒙药生产企业。另外,由于没有专门的中介组织协调农学、林学、畜牧、环保、气象等学科,地域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民族药材种植品种少,规模小,产量低,种植优选培育技术缺乏,民族药材种植未实现标难化、规模化、产业化,也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蒙医药的发展。
(四)蒙药原药材供应困难,质量难以保证。
我盟蒙药用植物共有202种( 包括变种),药材种类多,贵重药材丰富。近年来由于无节制的采集、加上连年的干旱,生态受到破坏,蒙古黄芪、银柴胡、蓝盆花、多叶棘豆等已很少见,国家生药基地已名存实亡。目前,国内药材市场质量参差不齐,很多药材缺乏,原药产地采集困难。我盟很多地区传统验方能够治愈疑难杂症,但现在这些特色药用植物在市场上买不到,野外资源枯竭,蒙药制剂中所需求的药用植物被代替使用,严重影响了蒙药疗效以及蒙医用药。合理开发蒙药植物资源,研究蒙药植物栽培技术,蒙药植物试验驯化将是未来必然的发展趋势。
(五)一些传统蒙医疗法、秘方面临失传的危险。
蒙医师承教育、带徒授业日益减少,一些蒙医独特疗法面临失传危险,继承和发展传统蒙医药文化遗产任务严峻。民族医药多为民间的经验积累,除少数的一些民族医药有文字记载、有理论指导外,多数只有“口承”文化。但因其有着长期临床应用基础,有一定的医疗市场,所以至今仍有强大的生命力。蒙医药学的传承弘扬,其发展基础和先决条件是不断地进行民间发掘和文献整理。民间有很多治疗专病的祖传名医或祖传秘方。他们没有学历,也没有职业医师证,在技术师承方面也都愿意用自己的得意学生(多是亲戚),这些师承学生大多没有本科以上学历,所以他们很难获得国家承认的职称,这对民族医学的全面发展是很大的制约。确有特长的嘎查老蒙医,因受执业医师资格的限制,无法聘用于旗县级医院,其独有的诊疗技术面临失传危险。
(六)基层蒙医医院缺乏激励机制,人才流失严重。
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各地蒙医院在编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拨款,但聘用人员、行政费用的大部分支出由医院自行解决。根据相关规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事业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如,苏尼特左旗蒙医院按照人事部门规定全年只核定编制内人员工资,停发了院内绩效奖励工资以后,医务人员工资与其他同类医院相比存在明显差距,影响了部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安心工作和生活,流失比较严重,导致旗蒙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更加紧缺。从其他地区和盟市情况看,各地大部分都执行绩效加奖励工资,从全盟情况看各地蒙医医院基本都停发院内绩效奖励工资,影响了大部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但业务工作量明显下滑,而且造成医务工作人员流失。
三、对促进我盟蒙医药事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增加蒙医医院人员编制,采取灵活的用人机制解决人才短缺问题。
进一步重视解决蒙医药人才紧缺问题,尽快重新核定各地蒙医医院人员编制,建议人事、编办部门结合锡盟实际情况,在全盟医改之前,应按照床位人员比1:1.6至1:1.8之间进行配备,保障蒙医院医疗服务的正常提供。增加编制应确保蒙医类别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70%;蒙医药人员占药学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在政策方面,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视解决全区蒙医药中医药人才紧缺问题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12号)和《锡林郭勒盟关于实施“人才强盟工程的意见”(试行)》精神,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的督查和落实力度,确保文件精神得到落实。采取统一招聘、自主招聘等符合实际的方式进行,实行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把关,单位自主招聘模式,简化专业人才的招聘程序。对柔性引进人才工作给予政策倾斜,用人单位自主招聘,加强蒙医药人才引进工作,不受编制限制,吸引区内、外专业、专科技术人才,引进高层次蒙医学科带头人、急需紧缺的各类专业人才,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加大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积极邀请区内外名蒙医、老蒙医来院开展坐诊、帮教,并努力实现长效化、制度化。培养更多学科带头人,引领蒙医事业健康快速、全面深入发展。鼓励蒙医药医疗机构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和引进管理型人才和学术骨干。完善蒙医药师承制度,传承名蒙医的医德医风和临床经验。制定引导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选拔一批蒙医药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继续医学教育、业务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等方式,加快培养基层蒙医药业务骨干和实用型人才。
(二)实施“三名”战略,突出蒙医特色优势。
一是培养名医。开展名蒙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选拔一批优秀传承人才定向跟师学习,建立长期的名蒙医继承跟师学习制度。建立我盟名蒙医评选制度,每3年在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名蒙医评选工作,建立名蒙医工作室,研究、开发并总结名蒙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并积极予以推广。开展名蒙医绝招绝技传承工作。二是建设名科。加大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盟级重点专科建设投入,按照蒙医重点专科的建设标准,扩大专科规模,促进蒙医临床应用性科学研究、临床诊疗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支持各级蒙医医院走“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模式。通过蒙医专科专病建设,发挥重点专科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技术协作的作用,使专科建设成为带动医院业务发展的龙头和蒙医科研的创新点。三是打造名院。加快盟蒙医院建设,坚持体现蒙医药特色的办院方向,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院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托盟内外知名蒙医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和帮扶,建议盟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全盟二级以上公立蒙医医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建成与区域地位相匹配、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医疗技术水平较高、蒙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的蒙医医院。
(三)进一步加强蒙药制剂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加强蒙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蒙医药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在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上依靠自身力量,充分利用先进分析技术开展蒙药材的标准化,加强蒙医药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蒙医药产业成为能够有品牌优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民族医药产业。加大对基础理论的挖掘、整理及创新和突破,解决及填补在理论基础方面尚存在着的一些学术争论与技术空白,加快建立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结合体,增强根据自身市场反馈而进行自主开发新药的能力。在保证蒙药疗效的前提下,改进蒙药传统剂型,提高质量控制水平。加快疗效确切、使用安全、质量可控的蒙药新产品的开发。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运用电子信息“云平台”处理技术,引领蒙医药基础资源信息及行业应用信息平台的搭建,制定我盟300多个制剂规范,细化检测技术各种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药品质量。按照部颁标准制定蒙成药标准,建立自治区中蒙医科研研究中心二级清洁型动物实验室,加快规范、标准化研究工作。继承、总结名老蒙医学术经验,收集有效单方、验方、秘方,运用电子计算机,把有独特专长名老蒙医的学术经验制成软件,建立自治区和全国电脑蒙医专家诊疗系统和蒙成药规范使用软件。主动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增强科研单位的自动发展能力,在自治区蒙医研究机构逐步实行科研课题招标制和合同制,开展科研协作攻关,组织和邀请其他学科的科技人员参加蒙医药研究,共同攻关。二是依法简化院内蒙药制剂特别是外用药的申报程序。建议盟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鼓励医疗机构委托GMP达标的药品生产企业、达标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将传统名方和名蒙医验方研发为院内蒙药制剂。加强院内制剂管理,保证蒙药制剂的质量和安全。在卫计、药监部门认可的前提下,院内蒙药制剂可以在区域医联体内分支机构及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同调剂使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蒙药制剂调剂使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允许蒙医医院蒙药院内制剂在医疗机构调剂使用,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剂使用蒙医医院院内制剂;允许蒙医经典处方、蒙药协定处方、蒙医经验方在蒙医医院制剂室按照传统的调配方法配制使用;支持蒙医医院制剂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制膏(含膏药)、丹、丸、散等传统蒙药制剂。三是建设锡盟蒙药生产企业。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抓住新一轮全国医改工作和中央、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建议行署以锡盟蒙医研究所为龙头建设全盟蒙药研发生产企业,充分发挥蒙医药特色优势,把蒙药制剂室打造成锡盟地区的特色和品牌。改变全盟6家旗县制剂室建设分散、各自为政,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现状,集中全盟资金、人才和设备资源优势,整合全盟各地蒙药制剂室,通过引导社会资金和企业合并、联合或采取股份制的形式,运用现代企业运行模式,建立生产设备先进、检验能力强、蒙药研究开发实力雄厚的综合性制剂生产企业。开发生产出具有国家中药局批准文号、能在国内市场流通的蒙药,把我盟蒙医药事业做大做强。
(四)发挥好盟蒙医院龙头的作用,推进蒙医药产业化步伐。
蒙医药是蒙古族人民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是我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软实力,是一块民族文化的瑰宝,在我盟以“蒙医五疗”为代表的“绿色疗法”,对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盟要充分发挥好锡盟蒙医研究所的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整合民族医药力量,形成品牌化、产业化。以蒙医研究所为基础,培养更多学科带头人,引领民族医事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加大对民族药药用植物的研发扶持力量,加速推进民族医药原药的保护工程,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蒙药材种植研发基地建设,促进蒙药新产品研究开发现代化,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级项目。建议盟、旗两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资金,在蒙医蒙药技术研发、蒙医特色专项、蒙医传承、蒙医蒙药信息建设、蒙医能力建设以及设备购置等资金和项目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套。同时蒙医研究所要积极同高等院校和企业开展科研工作,加大市场化推广化力度,实现院所、校企资源共享,积极开展项目联合,推动建立科研开发联合机制,运用现代科学手段,研制适合发挥民族药药效和更易被现代社会接受的民族药剂型。
(五)做好蒙医药事业研究和发展规划
研究和制定人才培养使用和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重点支持科技人才承担重大科技攻关,鼓励产学研医相结合,建立互利共赢的创新开发机制。支持优势资源整合,打造我盟蒙药制造骨干企业。建议行署要尽快制定关于我盟促进蒙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期间加快蒙医医疗体系建设、加快发展蒙医健康服务业、加强蒙医药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蒙医药科技创新、促进蒙药资源生态建设、繁荣蒙医药文化发展、促进蒙医药服务就业、旅游发展等重点任务。打造锡盟蒙医药品牌,努力把蒙医药培育成为我盟重要的支柱产业。
(六)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促进蒙药事业发展。
一是加大培训经费的支持力度,建议每年由盟级财政纳入预算200-3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人员培训、深造学习、挂职锻炼等,支持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盟行署相关部门与高等院校联合定向招生,开展多层次蒙医继续教育,培养更多专业人才。二是设立蒙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全盟蒙医医疗设备配备、重点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以及蒙医治未病科等建设。对盟、旗市级蒙医医院的建设资金同级财政应予以优先安排,加大对蒙医药“三名三进”(名院、名科、名医,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程的支持力度。对公立医疗机构中评选出的“名蒙医专家工作室”给予每个工作室10万元扶持资金,盟级管辖的工作室由盟财政全额承担,旗县市管辖的工作室由旗县市财政承担。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改变我盟盟蒙医院信息化建设落后现状,尽快解决盟蒙医院没有统一规范、完善、标准制式电子病历等现状。四是加大标准体系、检验检测、品牌保护、地理标志保护、产业链延伸等领域的投入力度。五是增加蒙药医保报销种类,进一步扩大医保目录范围,并将饮片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要及时拨付医疗费预付费资金,缓解盟蒙医院资金压力。我盟新农合从2014年开始实行总额预付费,总额预付额度综合参照各医院前三年数据,但近两年盟蒙医医院业务量快速增长,每月远远超出总额预付标准,造成资金垫付压力。为缓解预付费资金压力,建议盟卫计委、社保局对盟居民基本城乡医疗保险机构在预付额度方面参考盟蒙医院近年医保结算数据核定,或执行月结算制度。经办机构要重新核定基数、落实好结算办法,确保实现月结算。
(七)加大我盟传统蒙药材种植基地建设。
自治发改委《内蒙古自治区蒙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发挥呼伦贝尔、兴安盟、通辽、赤峰、锡林郭勒盟等重点地区蒙中药材种植、加工和集成优势,打造东部蒙药特色产业带。蒙药在传统验方中用的特效药,很多种类市场还没开发利用。比如:泡囊草、库页悬钩子、紫花高乌头等,是蒙医传统治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药材。所以种植这些特色药用植物并开发利用的市场前景很大。另外,全区共有中蒙医药机构112家,制剂室155家,其中蒙药制剂室85家、蒙药生产企业16家,如果种植开发利用这些特色稀缺药用植物,蒙药产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我盟可利用种植药材土地资源丰富,当地药材适宜于就地种植利用。根据我盟地质类型、水文条件、植被类型、气象条件,可选择在高山林地、典型草原以及浑善达克沙地三处种植药材。一是兴建东乌旗宝格达山(高山林地)种植基地。二是兴建阿巴嘎旗巴彦图嘎(典型草原)种植基地。三是兴建正蓝旗浑善达克沙中北部地区桑根达来种植基地。
在药材种植过程中,以蒙医研究所和盟蒙医医院为龙头,建立蒙医药研发中心和蒙医药原药种植基地,建议盟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农牧业局、科委等相关部门争取锡林郭勒盟蒙药材种植基地项目立项。加大对蒙医药药用植物的研发扶持力度,加速推进蒙医药原药的保护工程,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蒙药材种植研发基地建设,促进蒙药新产品研究开发现代化。同时积极同高等院校和企业开展科研工作,加大市场化推广力度,实现院所、校企资源共享,积极开展项目联合,推动建立科研开发联合机制,运用现代科学手段,研制适合发挥蒙医药药效和更易被现代社会接受的蒙医药剂型。
(八)挖掘和整理民间蒙医药,促进蒙医药传承与发展。
实施蒙医药健康传承工程,认真挖掘和整理秘方、偏方、验方工作,对于民间的秘方、验方可采取入股或由政府一次性买断的方式将其保护和传承下来,以保障蒙医药文化的传承。设立蒙医药传承发展专项基金,抢救和挖掘整理濒临失传老蒙医理论和方法。对于临床疗效显著的验方给予适当的奖励,并纳入医院调剂使用。盟、旗两级政府要鼓励知名老蒙医专家的师承教育工作,应该突破现有的执业限制,制定出台符合我盟实际和蒙医特点的政策措施,盟内评定、认可老蒙医身份、职称的政策。支持各地蒙医院建立蒙医传承工作室,开展咨询诊疗等医疗活动,把这些诊疗技术传承下来,只要这些民间医师能够治疗某种疾病,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疗效显著,无毒副作用和医疗损伤,都可以认定,发挥他们的创造性,为他们提供发展空间和执业环境,让他们更好的施展医术,为民造福。
(九)完善机制,加强基层蒙医药事业建设。
一是我盟各地蒙医药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群众基础深厚,认可度高,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如,正蓝旗年门诊量达到4.2万人次,门诊量占到了总人口的51%。为此应该加大基层蒙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逐步改善设备设施,增加床位,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二是为促进蒙医药事业的长足发展和调动医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蒙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要因地制宜,提高薪酬的分配待遇。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和技术价值,在保证效益的前提下,允许蒙医医院先行先试,差别化发当津贴补贴或奖金,细化绩效考核办法,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整合统一,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良好机制。三是合理配置蒙医药服务资源。充分发挥蒙医药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领域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全盟二级公立蒙医医院的投入力度,支持蒙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使全盟二级以上蒙医医疗机构执业人员配备应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以上,使医院的基础设施与所承担的任务功能相适应。健全完善医疗联合体,形成以盟、市旗县(区)级公立蒙医医院为龙头,以综合医院蒙医科为重点力量,以城乡基层蒙医药服务网点为基础,以社会力量举办的蒙医医疗机构为补充,建成涵盖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功能的蒙医药服务网络。四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蒙医药服务领域。完善准入机制,鼓励有资质的蒙医人员特别是名蒙医开办蒙医诊所或个体行医,推进蒙医医师进社区,名医坐诊,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蒙医坐堂医诊所。简化社会资本举办蒙医疗卫生机构的审批程序,并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工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享受与公立蒙医医疗机构同等待遇。五是加快蒙医药进农牧区步伐,继续为牧区配备必备的蒙医药设备和人员,培训蒙医药人员,推广蒙医药适宜技术,使广大农牧民群众享受到蒙医药服务。盟、旗市级蒙医医院要作为蒙医药进基层的带头单位,与苏木镇卫生院开展联点建设,形成对口帮扶工作机制,支持乡镇卫生院蒙医药业务建设和发展,引导农牧民群众使用蒙医药服务。六是加快蒙医药进家庭步伐,积极宣传蒙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生以及“治未病”的理念,引导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主动运用蒙医药知识防病治病。
(十)建立蒙医药博物馆,推动蒙医药文化与旅游业发展有机结合。
西医药文化与蒙医药文化不同,蒙医药是蒙古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其延伸的健康服务业将对游客产生吸引力。在蒙医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还积累了大量的文物、史料,这些都是重要的旅游文化资源。为更好的展示蒙古民族的文化历史及民族医药的发展渊源,带动锡林郭勒盟旅游及绿色健康产业,应将蒙医药养生文化同健康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民族医药产业与旅游开发、文化创意产业有机融合,让国内外人士更好的感受蒙医药文化、蒙元文化、蒙餐文化、草原风情、边疆风貌的内涵和魅力。为加快我盟蒙医药“走出去”步伐,建议在锡盟蒙医医院建立蒙医药博物馆,以此宣传、展示蒙医药的发展。现在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已经有蒙医药展厅建筑面积615平米,馆内藏品945种。
2016年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建成10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00个示范基地,1000个示范项目。建议我盟相关部门应该抓住机遇提出“示范区”申请,以建立锡盟蒙医医院蒙医药博物馆为突破口,建立集展览、教学、科研、医疗、保健、文化旅游为一体的锡林郭勒盟蒙医药博物馆,推进我盟蒙医药事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促进蒙医药对外的宣传和展示,带动蒙药的生产销售,使之成为拉动我盟经济新的增长点,成为我盟民族特色中的精品工程。
(十一)加强蒙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大蒙医药宣传和对外交流力度。
加快建设具有蒙医药特色的集预防、治疗、康复、保健、旅游于一体的蒙医药信息化体系,实现区域蒙医药服务机构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同服务。积极利用信息化建设平台推进蒙医药标准化建设和优化医疗服务流程,逐步建立和形成区域内人群蒙医健康服务数据库,并适时进行有效开发和利用。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蒙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建议盟卫计委、盟旅游局和盟旗两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开展蒙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积极利用网站、微平台等新媒体开展蒙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努力打造开发蒙医药特色旅游产业和蒙医药健康旅游品牌。鼓励我盟蒙医医疗机构与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民族医药发展先进地区和医疗机构建立长期交流学习定期开展活动。加强蒙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派出医务工作队,赴蒙古国进行学习交流活动,为当地群众进行诊疗和健康体检。为了扩大蒙医药的知名度,可邀请蒙古国医务人员来我盟蒙医医院,共同进行以蒙医药预防、保健、养生、康复及蒙医传统疗术与现代医学科技相结合等内容的探讨研究活动,加深两国间医疗合作,增进友谊。
(十二)加强蒙医药学会建设,组织好重点课题的研究。
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锡盟蒙医药学会建设,参照外地经验,建议财政部门每年给予核定一定的活动经费,并开展蒙医蒙药、蒙中西医相结合学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蒙医药》杂志和有关资料,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承担了蒙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举办各种培训班、学术讲座,推广学术成果,提高广大蒙医药工作者的学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