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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助推我盟旅游业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促进我盟全域旅游发展,3月份以来,由政协副主席任誉宁带队,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围绕“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助推我盟旅游业发展”议题,先后深入到太旗、多伦、东苏旗调研,并于4月中旬,赴四川省和贵州省学习考察。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贵阳市基本情况。贵阳市作为贵州省经济文化中心,积淀了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及历史人物墓、古建筑、岩面石刻近现代史记、历史文化名镇和典型民族村寨等七大类,有183处历史文化遗产先后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列入国家级历史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单位的有开阳马头寨古建筑群、阳明洞和阳明祠、甲秀楼和文昌阁、息烽集中营旧址等4处;列入贵州省级历史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单位的有来仙阁、周渔璜墓、达德学校旧址、中共贵州省工委旧址等26处;列入贵阳市级历史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单位的有66处;列入各县、区(市)级历史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单位有87处。贵阳居住着汉、苗、布依、侗、水等36个民族,各民族文化异彩纷呈。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名录152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19项、市级29项、区县级102项。这些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为贵阳城市文化的重要资源,成为贵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动力。   

       贵阳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主要做法:    

       1、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推进。贵阳市历史文化遗产主要分布于南明、云岩两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等9个县的城区和少数民族村寨,南以花溪区、东北以乌当区、北以修文县、息烽县为集中点。通过全面普查工作,摸清了历史文化资源情况,加强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造册统计,对现有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了认真清理、实地调查,挖掘、拯救了一批濒危的历史文化遗产,建立了贵阳市历史文化遗产数据库,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基本建立。贵阳市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条例,结合本市实际修定了《贵阳市文物保护条例》,加强了制度保障。完善工作机构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法规建设,通过问责的形式明确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坚持“五纳入”,即把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坚持“四有”,即有记录档案、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保护机构或保护人员。目前,市中心区文物保护单位已全部符合要求。   

       3、增加经费投入,抢救保护了一批文化遗产。贵阳的古建筑大多始建于明代,重建于清代,“文化大革命”时期遭到严重破坏。改革开放以来,贵阳市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投入,对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大部分古建筑进行了抢救维修,对城市改造中有可能面临消失的文物古迹进行及时的抢救修复。陆续修复开放了修文阳明园、林青就义处、杨虎城将军囚禁处等历史文化遗产,完成了息烽玄天洞、修文阳明洞和开阳张学良囚禁处的主体工程的保护修复工作。对贵阳毛泽东主席塑像群、花溪洞穴遗址、青岩古建筑群等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了重点保护。通过对有一定价值的古民居、近代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从整体上提升了贵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再利用水平,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

   4、历史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借助全国文物普查的机遇,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和广大市民的历史文化遗产意识教育。二是利用传播媒介宣传贵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在《贵阳日报》开设“贵阳文物保护专栏”,举办“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电视大奖赛”,收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在“国际博物馆日”和全国“文物遗产日”活动期间,深入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三是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专门组织人员撰写《贵阳文物古迹资料丛书》。通过种种方式,使贵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二)成都市基本情况。从太阳神鸟图案成为中国文化遗产标识,到中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落户成都举办,再到以成都大庙会为代表的文化活动走出成都,在海内外渐有影响,成都文化遗产保护不仅做得实,而且做得“活”,不仅文化遗产保护看得见摸得着,老百姓还深入参与其中,让文化遗产在发展中得到保护,在发展中焕发了活力。

    1、国际非遗节永久落户成都——吸引联合国参与主办。   

 近几年,成都市连续举办了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第三届非遗节先后有181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52支国外表演团队,4600多名外宾,1500余万民众参与。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成为国务院正式批准的四个国家级国际文化节之一,是国际社会首个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题的文化交流活动,也是自1972年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次参与主办我国的大型文化活动。国际非遗博览园在成都建成,承办了多项非遗节重大主体活动,这也是全球第一个非遗文化主题公园。第二届、第三届非遗节拉动全市各类消费542亿、615亿元。第二届之后,文化部正式批准“非遗节”落户四川、定点成都、永久举办。

    2、加强保护力度——200余项非遗信息有了普查数据库。成立了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形成了以市文化馆为龙头,区(市)县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为骨干的三级工作网络。在全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范围遍及全市20个区(市)县及所辖乡镇、街道,普查内容涉及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戏曲、曲艺、生产商贸习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等15类共340余项。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数据库,较完整信息录入的有200余项,文字达25万字及大量的图片和音像。   

       3、建立名录体系——蜀锦织造技艺正式进入“世界名录”。对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重点区域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成都漆器工艺生存现状调查报告》、《成都龙门山脉段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现状调查》,特别是“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组织人员赴灾区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受灾情况,形成《成都灾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专题调研报告和保护计划。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汇集全市普查成果,编辑成册普及性宣传读物《锦城留韵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书。历经多年的普查,基本达到了“家底清、现状明、记录全、质量高”的总体要求。通过对普查资源的科学鉴别和遴选,一大批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且又濒危的项目纳入了各级名录。目前,成都蜀锦织造技艺作为“中国蚕桑丝织技艺”中的重要内容,已正式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4、重视弘扬宣传——办网上非遗节,资助传承人谋求发展。通过学校、城镇社区和农村基层文化站等阵地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特别是通过举办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的巡游表演、国际论坛、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优秀剧目与节目演出、主题分会场活动等,培养和提高了全社会的保护意识,推动了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成立成都市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开展提供帮助。对国家级项目制定单独的保护计划,建立成都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单位的认定机制,对被命名的各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单位,通过授予荣誉称号、给予资金帮助等方式,鼓励他们开展传习活动。   

       5、打造非遗之都—— 提升城市文化魅力。把“非遗之都”纳入了建设“文化之都”的整体战略中。成都市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相关部门,结合实施《非遗法》的要求,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专门政策,制定非遗保护规划,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把“非遗节”打造成了丰富城市文化、提升城市文化魅力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二、几点建议   

       近年来,我盟在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同时,积极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注重以各类专业规划来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力度;以旅游、文化、文物等部门的协作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统筹;以特色文化旅游品牌来加快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提升;以各级旅游景区评定与复核来加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分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元上都遗址,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的多伦县察哈尔抗战遗址,以及贝子庙、汇宗寺、山西会馆、辽代贵妃墓、白垩纪恐龙地质公园等一批在国内外有特色、有影响的历史文化遗产,对推动全盟乃至全区旅游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先进地区相比,我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对促进旅游业发展方面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文化内涵挖掘不够深入,对丰富的蒙元文化挖掘不够全面。二是高端创意设计不多。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缺乏整体性的顶层设计和高水平的创意策划,现有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和产品普遍“小、散、短”,精品和极品较少,文化内涵不够厚重,带动作用不明显、不突出。三是产业发展层次不高。很多优质文化资源尚未转化为文化产品,游客参与性、体验性产品少,缺少对接旅游市场的渠道,产业化整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等等。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保护文物,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既是传承文明,也是发展旅游产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在促进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做好旅游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科学开发、有效保护相融合、相促进这篇文章,着力推动我盟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我盟旅游业综合竞争力。    

       (一)整合资源,突出重点。一是进一步整合历史文化资源。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普查成果,对重要历史文化资源加以重新整合,有条件的要积极争取申报国家或自治区级文保单位,努力提升我盟文保单位的规模与档次。二是梳理文化类型。有针对性、有重点的挖掘整理蒙元文化、红色文化以及非物质文化等特色文化的亮点。三是确立一盘棋开发的工作思路。对历史文化景点的保护和开发应做到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切忌盲目开发,分散经营。四是要加强依法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规章制度,引导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迈进。

       (二)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历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整体规划。“十三五”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纳入了国家“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这在我国旅游业发展历史上尚属首次。我盟应抓住有利时机,以挖掘地域特色、历史文化为着力点,把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作为编制各类旅游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升旅游的文化内含。在修订、完善全盟旅游产业总体发展规划中,配套完善各类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加快实现盟旗(市、县、区)两级“全域旅游”规划网的全面覆盖和有效对接,对历史文化遗产地实行分级规划保护、游人容量规划控制、合理选择开发模式等,引进高质量的历史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技术,提高相关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在各类规划中凸显浓郁的历史人文特质和蒙元文化色彩,增强现代旅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三)挖掘内涵,打造精品,努力提高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力和影响力。一要以打造“锡林郭勒国家草原公园”和创建“全盟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抓住机遇,努力推动我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向更高层次发展,发挥好历史文化遗产开发在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要充分利用祭敖包、那达慕等民族传统节日和“文化遗产日”、“世界非遗日”、全民文化活动等大型文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展览、演出、讲座活动,借助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展示我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及保护成果。我盟主要文化旅游景区都应设立非遗产品展示和产品销售点。文化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建立全盟非遗传习基地和非遗陈列馆,开办集传承保护、研究实践、宣传教育、展演展示、游客体验为一体的非遗产业平台和展示中心,展示中心可设马头琴、蒙古长调民歌表演厅、乌兰牧骑表演厅、手工技艺表演厅等。三要充分发挥我盟正蓝旗蒙古语标准语音优势,开发相关旅游产品,丰富文化旅游市场。四要强化历史文化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如在产品的商标注册及宣传推介上应很好的与我盟历史文化内涵相联系、相融合。

       (四)突出品牌塑造,有效激发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塑造特色文化旅游品牌是推动现代旅游产业由“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个体旅游”向“大众旅游”发展的关键因素。要加大保护和有效利用全盟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力度,将博大精深的蒙元文化与绿色草原自然资源完美结合,统筹考虑历史人文、城市形象、旅游环境等综合因素,深入挖掘,有序推进,赋予旅游品牌更多的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满足游客追求异质文化的需求、追寻历史情怀的需要,激发优秀传统历史文化在现代旅游发展中的活力。

       (五)增加投入,全面落实“五个纳入”。要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的投入,盟旗两级财政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递增。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市场化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逐步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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